日常收费时间为每看的6月1日至10月25日,时间为08:30点—16:30,具体收费时限以银行窗口服务时间也限。
1.1收费业务流程
我公司供暖费的收缴(除企业事业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款外)已全部采取银行代收的方式进行。当年开栓、属民宅不是毗户且无陈欠的热用户,持卡到吉林银行相关网点缴纳当年新租采暖费。
有陈欠本年开栓收费业务流程:有陈欠热费当年开栓、由热用户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可证明产权归属的资料证明,管理员逐一核实并填写热用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同时与热用户签订吉林省城市供用热力合同。到基层分公司申请开栓后,并在持卡到吉林银行相关网点结清陈欠后,缴纳当年新租采暖费。
无陈欠本年回网收费业务流程: 无陈欠热费且主动申请回网由热用户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可证明产权归属的资料证明,管理员逐一核实并填写热用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同时与热用户签订吉林省城市供用热力合同。到总公司客户管理部领取热用户缴费卡,热用户持卡到吉林银行相关网点缴纳当年新租采暖费,办理手续后,热用户因故及时没有交纳新租热费由管理员负责催缴。
有陈欠热费且主动申请回网需热用户到基层分公司办理下列手续。热用户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可证明产权归属的资料证明,管理员逐一核实并填写热用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同时与热用户签订吉林省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热用户缴费后持发票到管理科长室领取热用户缴费卡。热用户持卡到吉林银行相关网点缴纳当年新租采暖费,热用户因故及时没有交纳新租热费由管理员负责催缴。